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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志勇:扩大消费需厘清一些认识——谈正确理解物价、消费、储蓄、负债和居民负担之间的关系

时间:2023-05-08 17:55:13   来源:中国宏观经济论坛

范志勇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中国宏观经济论坛(CMF)主要成员


(资料图片)

本文转载自5月8日北京日报。

本文字数:3695字

阅读时间:10分钟

在当前复杂的经济复苏背景下,人们对经济增长、物价、消费、储蓄、负债、居民负担等因素之间复杂关系有着不同的认识和观点,有不少困惑。比如说,有观点认为经济增长与物价(教育、医疗、住房、养老等)高并存,经济增长有利于提高人们的福利,而高企的物价(教育、医疗、住房、养老等)又加重了生活负担,生活负担的上升迫使人们不得不增加储蓄和负债,于是人们看到高生活负担与高储蓄率并存、高储蓄与高负债并存等。一方面人们的物质生活水平确实得到了明显的改善,另一方面人们又感到不断上升的生活压力。那么我们的生活有没有变得更好,这有必要正确理解物价、消费、储蓄、负债和居民负担之间的关系,破除一些日常生活中似是而非的观念。

厘清居民收入的使用过程

我国经济复苏真正的艰巨性体现在全球经济衰退预期加剧的背景下如何能够实现可持续性复苏直至实现经济扩张。疫情防控政策调整之后的经济重回发展轨道需要经历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正常经济活动秩序恢复时期,第二个阶段是经济活动能力修复时期,第三个阶段是经济活动扩张时期。每一个时期的主要内容各有侧重,所需时间长短和实现的难度依次增加。对于政府宏观经济政策支持的侧重点和力度要求各有不同。

在经济复苏的初始阶段,我国面临最大的困难在于总需求不足,而扩大总需求的难点是如何扩大消费需求。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23年2月份数据,全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增长仅上涨1.0%,环比则下降0.5%。通货膨胀的风险不高,反而有潜在通货紧缩的危机。经济正常增长情况下,消费者价格同比增长率一般保持在2%-3%。当前较低的同比增长率水平以及出现负增长的环比增长率表明我国消费市场处于整体疲弱的局面,消费需求不足。研究发现,消费支出的决定因素取决于消费者当前拥有的财富水平以及未来的可持续收入水平。

要全面理解收入增长与消费之间的关系,以及启动消费的困难之处,需要首先厘清居民收入的使用过程。首先名义总收入扣除各项税收和社会保障缴费之后剩余的部分成为居民的可支配收入。但是可支配并不意味着可以“自由”支配。因为在消费者的支出中有些支出属于刚性支出,包括各种贷款利息以及生活必需品的支出等等。

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的研究,截至2022年底我国居民部门的杠杆率为61.9%。居民部门的杠杆率是指居民部门的名义账务与整个国家GDP总量的比例。如果居民部门贷款利率按2003年4.3%的基准利率计算的话,粗略计算在20年内如果居民部门的杠杆率保持不变,那么每年均偿还本金利息约占GDP的4.6%。2019年我国家庭部门可支配收入占GDP的比例为66.2%。以此为标准,居民部门可支配收入中至少7%的部分用于偿还债务的利息与本金。事实上,前几年居民贷款利率比此更高,由此实际发生的本利支出更大。由于这部分支出不是用于消费,因此会被统计为家庭部门的储蓄。但是这种储蓄事实上具有某种“强制”的性质,剩余的部分才是用于购买食品、居住、交通、通信等消费品和服务的支出。

厘清物价和消费的关系

有观点认为物价下降可以促进消费,物价下降可以提升财富的购买力,这种效应在经济学上被称为“庇古效应”。英国经济学家庇古认为当经济衰退时,物价下跌将促进消费需求推动经济自动复苏。因此经济危机不需要宏观经济政策干预。然而1929年至1933年的大萧条彻底粉碎了庇古效应的神话。经济萧条引发的物价下跌往往伴随人们收入的大幅下降,进而导致消费需求不足。庇古效应即便存在,对消费的促进作用也极其有限。1998年和1999年我国经济连续两年出现通货紧缩,消费者价格指数分别下降0.8%和1.4%。这两年的经济增长率分别为7.8%和7.6%,远远低于此前几年的水平,国民经济出现了较大困难。部分消费服务相对价格降低有利于改善居民的消费水平和福利水平,例如教育、医疗、养老等等。但是从整体来看,如果消费品价格全面下降,这对于宏观经济绝对是一场灾难。全面的通货紧缩不仅不会改善人们的生活反而会恶化绝大多数人的消费。

厘清消费和储蓄的关系

有观点认为消费下降是由于高储蓄造成的,越来越多的储蓄存款挤占了人们的消费,主张动员人们把储蓄存款用于消费就可以提升整个社会的消费水平。在日常生活中,人们常常把储蓄和居民在银行的“储蓄存款”混为一谈。储蓄作为一个经济学概念是指收入中没有用于现在消费的部分。储蓄是消费者将当前收入用于将来消费的部分。因此,除非收入或者未来支出有显著变化,消费者不会改变自身储蓄。按照国家统计局的数据,2019年我国家庭部门可支配收入占GDP的比例约为66.2%,家庭部门最终消费占GDP的45.2%,粗略的计算可以得到家庭部门储蓄率为31.8%。从2010年以来已经处于持续下降趋势。消费者储蓄的形式多种多样,持有银行存款是储蓄的形式之一。银行存款的增加表示消费者以持有存款的形式进行了储蓄,这些存款在短期内转化为消费的概率较低。不能将储蓄存款增加解读为居民消费能力增强,或者试图将储蓄存款转化为消费。

厘清收入和生活负担的关系

有观点认为居民收入提高与生活负担感受沉重之间存在悖论,从而质疑我国居民收入水平提高的整体趋势。新冠疫情期间居民收入增长确实受到较大冲击,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居民的消费同步提升。除此之外,居民生活负担感受沉重相当大程度上与刚性支出在居民可支配收入中的占比过高有关。虽然扣除税收和社会保障缴费之后剩余的收入被称为可支配收入,但是这些收入并不意味着居民可“自由”支配。扣除相应的债务本金和利息支出之后,食品消费、居住消费、教育、医疗等刚性消费占比越高,居民可以“自由”支配的收入占比越低,就会感觉生活成本或者生活负担越重。在最新的居民消费支出结构统计中,食品烟酒类占比达到27%,居住类占比达到22%,两项合计占比接近50%。再加上日常工作必需的交通和通信支出,医疗保健支出各占11%,总收入70%左右的支出已经属于刚性支出。剩下30%的支出中教育、文化和娱乐又占去了14%,真正可以“自由”支配的比例其实没有想象的那么高。

储蓄作为收入与消费的差额,其增长无非来自两个渠道,一是居民收入增长;二是居民消费的减少。更多的情况则是在收入和消费均出现增长的情况下,消费增长的速度慢于收入增长的速度,结果导致储蓄率上升。要看到这种高储蓄率可能与未来收入的不确定性以及预期未来生活负担的加重有关。从表面的逻辑看,既然生活负担沉重就应当更多花钱减少储蓄,或者说有较多的储蓄就会减轻生活的负担,但在我国目前情况下,这两者恰恰是形成了一种合力。根据调查,居民储蓄的目的主要有“攒教育费”“养老”“买房和装修”等,所以,高储蓄无疑是一种无奈的选择。

厘清高负债加剧高储蓄现象

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的研究,截至2022年底我国居民部门的杠杆率为61.9%。这个指标在2020年3季度之后基本保持稳定,说明我国稳杠杆的宏观经济政策所取得的效果。根据国际清算银行的统计,2008年1季度美国发生金融危机的时候居民部门的杠杆率为99.1%,接近100%。从金融安全的角度看,杠杆率越高,居民部门为此承担的利息负担也越高,面临的金融安全压力也越大。同时,给定居民的收入水平不变,过高的杠杆率意味着居民可支配收入中用于支付这些利息支出的比例越高,居民可自由支配的比例越低。因此合理降低居民部门的杠杆率和债务负担既有维护金融安全的意义,又可以对启动消费发挥重要作用。

厘清消费和投资的关系

启动消费是一个系统性工程,需要系统性的解决方案。有观点认为只要把投资在国民经济中的比例,甚至绝对水平降下来,那么消费及其在国民收入中的占比自然可以提升。经过上面的分析,我们知道消费增长是建立在收入持续增长的基础之上的。正确理解投资与消费的关系,首先需要考虑减少投资是不是有利于国民经济的持续增长。还有观点认为只要政府把用于投资的资金用于居民消费就可以解决消费不足的问题。对于这一问题的理解,首先要看到政府很多投资项目的资金来源是债务融资,必须以相应的资产或者未来的收入为抵押才可以获得融资。如果政府债务主要用于扩大消费,必然会在将来导致政府的债务危机。事实上政府的收入不是凭空产生的,也是通过税收等方式参与国民收入分配获得的。政府花的钱越多,就表明政府征的税越多或者负债越多。一些发展中国家通过扩大财政赤字的方式提高消费,寅吃卯粮。这种方式虽然对提高短期消费水平有帮助,但是却使国家的财政和经济发展因此背上了沉重负担,往往陷入更加严重的经济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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