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事之所以引发关注,在于风景名胜的经营权转让是否依法依规而谨慎办理。
文 | 海上客
(资料图片)
这两天,一则“楼市下跌,佛祖被卖了”的消息在网络上传播,并配了一张标题为“乐山大佛景区观光游览车和摊点30年经营权整体转让”的竞拍图片。
昨天(6月26日),乐山大佛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表示,该交易确实存在,但并非近期,而是几年前。相关方表示,这是按照相关管理条例,正常的工作。
在海姐看来,这件事之所以引发关注,在于风景名胜的经营权转让是否依法依规而谨慎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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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姐查了一下,“楼市下跌,佛祖被卖了”的消息于今年6月25日出现在网络上,随后引发热议。该消息称,由于近年来楼市下跌的影响,“前几天把乐山大佛给卖了。 30年经营权卖了17亿,佛祖是做梦都没想到啊,他竟然也有被卖掉的一天”。
在该消息下面,不少网友留言评论并转发。 有网友质疑,“各地城市建设搞得如火如荼,不像差钱的样子喃”。也有网友留言: “这也能卖? ”
6月26日,乐山大佛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表示,该拍卖发生于数年前,是符合规定的。“根据相关管理条例,该经营权就应该公开出让。”
据工作人员透露,拍卖部分并非乐山大佛本身,而是风景区内观光游览车和摊位的30年经营权。该交易在2021年已完成,最终承包公司为乐山大佛实业有限公司,希望游客仔细辨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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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到此,似乎告一段落,但是海姐还要帮大家捋一捋这件事。
首先,观光游览车和摊位的经营权能否转让?
正所谓“法无禁止即可为”。
海姐查了一下,根据乐山市人大常委会发布的《乐山大佛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条例》,乐山大佛保护范围内禁止擅自出让或者变相出让世界遗产资源;在乐山大佛保护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应当经乐山大佛保护管理机构审核同意后,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乐山大佛保护管理机构应当根据规划要求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对经营活动实行总量和区域控制。
由此来看,此次经营权转让是合法合规的。
图源|乐山大佛景区
而且,根据企查查提供的数据显示,拍得30年经营权的乐山大佛实业有限公司性质为国有全资公司,其全资大股东为乐山大佛旅游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这样,大家就更加不用担心“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了。
其次,为什么要转让30年?
有业内专家此前曾表示,由于景区开发投资金额非常高,回报周期长,具有一定投资风险,因此一般经营权转让年限会比较长。
通常情况下,政府和企业会签订一份合同,如当景区营收或门票收入达到一定额度时,政府会和企业共同分账,当地政府会从中抽取一定比例资金作为地区资源的回报。至于乐山大佛这次的转让合同是否也是这种合作模式,还是个未知数。
再者,也有网友担心转让后会出现“坐地起价”或让游客利益受损的现象。
根据《乐山大佛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条例》,市中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对乐山大佛保护范围内经营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加强审核和监督管理,保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海姐特意查了一下,转让后的乐山大佛景区观光游览车项目自景区门口出发,价格为单次20元,往返30元,并无涨价情况。而摊位经营权由专门部门负责,摊主如想承包,需提前咨询。目前已无空余摊位,全部预订完毕。摊位售卖商品一般为食物、纪念品等。
目前来看,“乐山大佛17亿被卖”可能只是虚惊一场,但大家对此事的关注也许能倒逼经营方更好、更合理地用好这一旅游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