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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们说的缴费工资,是指可以纳入缴纳社会保险费范围的工资性收入,按照现行政策规定,缴费工资就是按国家统计部门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范围内发放的工资。
2、它的特点是依工资收入的实际情况而定,没有上下限限制。
3、而缴费基数又称社会保险费费基,它是在缴费工资的基础上用以核定单位或个人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基础数据。
4、它的特点是其额度的高低有上下限限制,缴费基数上下限幅度的设定随政策调整而变化。
5、 缴费工资的确定实际上就是对职工工资总额的确认。
6、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职工的哪些收入进入工资总额,哪些收入不进入工资总额,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有明确的规定。
7、每年缴费基数核定时,社保机构要求用人单位上报的是按《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核定后缴费工资,而不是缴费基数。
8、 月平均缴费工资应该是单位为个人缴纳保险的基数,如果单位为个人缴纳三险时按规定的工资总额缴纳的话,那么实际工资和缴费基数应该是一致的,但是企业为个人缴纳的保险基数,是按照职工上一年的月均工资为基数的,也就是,如果企业守法为职工按法定的办法缴纳社保和医疗保险,那职工的缴费基数跟上年的月均工资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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