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名为《兰陵县中小学(含幼儿园)校园大宗食材采购项目》的中标结果引发关注。
网友注意到,中标人之一山东鲜到家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下称“鲜到家公司”)在2022年曾因销售农药残留超标的蔬菜,受到山东临沂兰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行政处罚。网友担心,曾受过行政处罚的公司,向校园供应食材,安全和质量是否有保障?
红星新闻记者看到,《兰陵县中小学(含幼儿园)校园大宗食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于7月12日,评审日期为8月2日。招标人为兰陵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兰陵农业”),招标代理为山东森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资料图)
▲采购项目中标结果
天眼查显示,2022年8月9日,因“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蔬菜”,鲜到家公司受到兰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根据处罚事由,2021年,鲜到家公司销售给3家当地超市的蔬菜被检测出农药残留超标。处罚结果包括: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153元;罚款3万元。
9月8日,兰陵农业办公室工作人员告诉红星新闻记者,此次招标由临沂阳光采购平台专家组综合评审确定,认为鲜到家公司的企业综合实力、同类型业绩、响应能力和应急配送能力、车辆人员配置、安全质量措施、食品检测管理、应急处置方案、质量保障和售后服务均达标。招投标过程严格按照我国《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施行。
▲鲜到家公司的行政处罚记录
该工作人员表示,在招标阶段,已注意到鲜到家公司存在行政处罚记录的情况。但根据《政府采购法》规定,重大数额罚款的公司才会在招投标受限。鲜到家公司曾受到的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违法记录,也未被纳入失信人执行名单,符合招投标条件。“招投标的过程是公开、透明的,谁也不敢违规操作。”工作人员说。
8日,兰陵县教育体育局安全管理科工作人员告诉红星新闻,教体局一直与兰陵农业保持沟通。近日,教体局工作人员专门前往该公司召开会议,进行人员培训,督促公司提升服务质量,加强安全管理。家长如果发现校园内的食物存在食品安全问题,可以向教体局投诉反映,教体局会把出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兰陵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鲜到家公司的招标投标是被法律允许的。《政府采购法》要求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供应商受到较大数额罚款等属于重大违法记录,较大数额罚款指二百万元以上的罚款。鲜到家公司受到的罚没款总共为31153元,不属于“重大违法记录”,中标程序是合法的。
红星新闻记者 王语琤 王涵
编辑 张寻 责任编辑 魏孔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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